今年5月,郭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瑞幸咖啡的万店目标将在今年上半年提前实现。果然,6月5日,随着厦门中山路旗舰店的开业,该目标变为现实,而瑞幸也成为中国首家突破万店的连锁咖啡品牌。
然而,随之而来的还有被曝光的“瑞幸罚抄”事件。一位网友发帖称,在瑞幸咖啡兼职因未放吸管被罚抄“放吸管”。瑞幸咖啡客服回应称,罚抄系个别门店的不规范行为,并不是公司正式的管理规范或培训方式,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规范门店的管理动作。
这位网友的发帖,在社交平台上引起热议。有人戏谑地说,这像是在管小学生。也有人认为,“罚抄是变相体罚”。还有人觉得可以罚抄,但是罚抄的时间应按工作时间计算薪水。
法治网研究院的律师张红艳表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用人单位为惩罚员工犯错采取“别出心裁”的管理措施确实让人惊讶。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用人单位有权对员工进行管理和发布工作指令,而员工也应接受管理、遵守规章制度和服从工作安排。然而,用人单位不能对劳动者限制人身自由、贬损人格尊严和进行人身惩罚,这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并未放弃个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利。
如果劳动者的工作业绩未达到用人单位要求的标准或违反了劳动制度,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企业内部合法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奖惩,但是不能用限制劳动者人身自由、侵犯劳动者人格尊严、侵害劳动者人身权利的手段惩罚劳动者。
值得注意的是,瑞幸员工被罚抄事件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今年4月,瑞幸员工称,“只要接到顾客投诉,就会被罚抄写。昨天被罚写了差评50遍,今天又被罚写了另一差评25遍”。根据员工讲述,他们被罚抄几百遍、几十遍,而且连续被罚。员工们大多对这种处罚难以接受,认为处罚过重,对身心造成了伤害。当时,瑞幸官方客服回应称,这种培训方式是为了对顾客负责。
张红艳律师表示,“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公司劳动制度,对员工行为进行奖惩,但是惩罚措施不应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侵害。用人单位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并履行劳动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拘禁劳动者,应受到行政处罚;如果构成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瑞幸罚抄事件,有媒体评论称,罚抄是一种非常原始、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只是通过大量的重复书写来增加员工的机械记忆。然而,这样的方式是否真的能解决问题?答案是否定的。在责备员工不专心工作、忽略备注之前,我们不妨问一个问题:为什么会经常发生忽略备注或操作失误的情况?其中,瑞幸的点单系统“过于简洁”可能是一个重要原因。面对这个普遍性问题,与其苛责员工,不如先完善点单系统。改善的方向并不难找,答案就在顾客常见的备注和吐槽中。
以上是对原文内容的重写,保持了原文的意思并进行了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