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有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2.57万股。此外,由于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还将回购注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6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共计67.29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共计79.86万股,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32,419,000股的比例为0.60%,涉及人员共计75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总额为10,166,178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详细信息可参阅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安徽竟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28日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安竟会验字[2023]第02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3年7月17日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程序。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2,419,000股变更为131,620,400股。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文来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日期为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