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风险提示

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17日,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出现了异常波动。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于2023年7月18日再次触及涨停。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自2023年7月14日开始,公司股票价格累计上涨33.20%,换手率累计达到12.94%。 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大幅上涨,交易频繁,存在非理性炒作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二、大股东股票质押冻结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持有的本公司476,687,416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2.25%,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66,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76%,这些股份均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三、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经营环境与之前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董事会确认,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披露的事项中,公司没有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没有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披露的、对公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和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和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