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减持行为频频出现,监管机构采取严厉措施进行打击。
根据上海证券报的统计数据,8月份,上交所和深交所共发布了18份与上市公司违规减持相关的监管文件。
从违规类型来看,主要包括期限内违规买卖和违规持股比例变动等。
从违规主体来看,既有持股5%以上股东和董监高,也存在多个股东联合违规减持的现象。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进一步规范相关方减持行为的要求。
这份“减持新规”成为当前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
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江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继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减持的相关规定和操作细则,使得上市企业的减持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不给那些意图通过违规减持获利的人以可乘之机。
最近一批违规减持案例呈现出哪些特点?记者梳理公告发现,在这18起违规减持案例中,有5起违反了期限内不准减持的要求。
比如,博杰股份的董事兼副总经理曾宪之在7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1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5%,交易金额为406.02万元。
两天后,博杰股份发布了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上半年业绩将比去年同期下降87.89%至91.52%。
这笔交易发生在公司发布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前十天之内,属于违规减持。
深交所要求博杰股份吸取教训,及时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另外,某化工上市公司的一名监事于1月3日至10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卖出了254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成交金额约为86万元。
该公司于1月12日发布了2022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监事卖出股票的时间均处于业绩预告前十天之内,构成违规卖出股票。
上交所对该监事进行了监管警示。
此外,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作为仁东控股的原持股5%以上股东,于2022年5月10日期间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了仁东控股的股票30万股,占仁东控股总股本的0.05%,交易金额为203.4万元。
2022年3月25日,仁东控股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部分高管因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受到了行政处罚。
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在仁东控股受到行政处罚后不满6个月的期间进行了股份减持,属于违规行为。
深交所要求该公司充分重视以上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8月21日,深交所发布了对5家上市公司股东张鑫连续违规减持的处罚决定。
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张鑫是盐湖股份、浙江世宝、华中数控、润建股份、蓝盾股份的原股东。
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张鑫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受让了上述5家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之后,不满六个月就转让了受让股份。
深交所对张鑫的申辩理由不予采纳,并对其给予了公开谴责的处分。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系主任叶小杰认为,违规减持行为频发,可以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来分析。
一方面,大股东和董监高作为关键的少数,通常具有信息优势。
例如,在定期报告或其他重大事件披露之前,他们是最早接触到相关信息的,因此在客观上具备利用信息优势提前“抢跑”,实施违规减持的能力;另一方面,违规减持通常涉及巨大的利润空间,可以在相对较高的价格上套现手中的股票,从而获得更多收益,这就构成了大股东和董监高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