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有投资者在股民留言板中向国睿科技提问: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发布了两个公告,内容涉及无人机出口管制。其中一则公告对部分无人机专用发动机、重要载荷、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民用反无人机系统等实施出口管制,另一则公告则实行为期2年的临时出口管制,对部分消费级无人机进行限制。两者同时禁止其他未列入管制的所有民用无人机出口用于军事目的。这一政策将于9月1日起正式生效,并已向相关国家和地区进行了通报。

国睿科技的产品是否受到无人机出口管制的限制?

投资者询问国睿防务销售的产品是否在此次管制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