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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亏1.6亿元的当代东方实控人王春芳最近遭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根据证监会的决定书,王春芳在2017年8月23日至2018年8月15日期间,利用75个证券账户进行了操纵自家股价的行为,最终导致亏损了1.56亿元。
证监会认定王春芳的行为构成了操纵证券市场,决定对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具体来说,在操纵过程中,王春芳利用了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信托账户和个人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进行了连续买卖,并采取了对倒交易等方式来操纵当代东方的股票价格。他买入了3.05亿股,金额达到41.16亿元;卖出了1.88亿股,金额达到23.50亿元。最终导致当代东方股价从11.31元上涨至22.48元,涨幅达到98.76%。然而,在账户组集中卖出股份后,股价开始连续下跌,最终下跌了69.75%。
需要注意的是,当代东方的前身为*ST大水,曾经在王春芳掌舵下进行了一系列资本操作,但最终公司面临着资金紧张和业绩暴雷的困境,于2022年7月退市。
为了操纵自家股票,王春芳通过与投资机构合作,找到了证券账户和配资资金。他与前海国安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陈某明联系,通过他的帮助找到了证券账户和配资资金。
除了国安基金外,陈某明还通过上海财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某平和刘某等人提供了证券账户和配资资金。王春芳向国安基金支付了保证金,由国安基金支付给各配资中介机构和个人。
王春芳的操纵行为主要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2017年8月23日至12月5日,他购买了8155.68万股,金额为100098.88万元,占市场买入成交总量的13.50%。其次是2017年12月6日至2018年5月22日,他购买了22326.47万股,金额为311494.29万元,占市场买入成交总量的20.01%。最后是2018年8月2日至8月15日,他卖出了6593.43万股,金额为43398.09万元。
根据证监会的认定,王春芳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他及其代理人提出了一些申辩意见,但证监会认为这些意见不成立。
最终,证监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对王春芳处以了20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