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期提出了金融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要求。他们强调金融机构应该加大对灾毁房屋、农田、道路、供水供电以及通信等设施的金融支持,以满足恢复重建的资金需求。此外,金融机构还应主动对接受灾企业清单,通过调整还款计划、贷款展期续贷、降低金融成本等方式,协助受灾企业渡过难关。
为了提高灾害防范应对能力,金融机构还鼓励通过增加信贷规模、设立单列信贷计划等方式,主动对接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在北京,金融管理部门也采取了多项措施来支持灾后重建。他们明确表示,对那些受汛情影响而无法营业但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各家银行一律不得抽贷、压贷或断贷。此外,要确保防汛应急物资生产、运输和收储等相关企业的融资需求。对于因灾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也可以灵活调整消费贷款、信用卡等个人信贷的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还额外列出了100亿元的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以及50亿元的再贴现额度,用于支持相关金融机构提供灾后金融服务。
此外,多家银行也推出了措施来提升防汛救灾金融服务水平。作为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融资响应机制,为受灾地区提供生活物资保供、交通、电力、通讯基础设施修复等方面的应急和灾后重建融资支持。截至11日17时,开发银行已发放应急贷款9.65亿元。
在商业银行方面,农业银行设立了审查审批快速通道,优先保障灾区农业稳产、农田水利等信贷需求。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等则为抗灾能力较弱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设立了“绿色通道”,加快贷款的审批和投放,优先满足灾后重建的资金需求。
这些举措旨在保障受灾地区的金融服务,促进灾后恢复重建,加强抗灾能力,为受灾企业和个人提供资金支持,推动灾后经济的快速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