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和支持购房首付款
近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根据通知,此次政策调整包括优化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的认定标准、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支持异地缴存新市民和青年人在重庆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等内容。
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此次政策调整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每人每月再次提高300元。中心城区缴存人的租房提取额度由每人1500元/月提高至1800元/月,夫妻双方提取额度由3000元/月提高至3600元/月。而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的缴存人提取额度由每人1200元/月提高至1500元/月,夫妻双方提取额度由2400元/月提高至3000元/月。这一调整进一步减轻了缴存人家庭的租房压力。
为方便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通知规定:“缴存人及其配偶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符合相关提取政策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例如,如果一位重庆市民购房首付款需要50万元,而他和他的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共有30万元,那么他只需自行支付20万元的首付款,剩余的30万元可以使用公积金直接支付。对于公积金账户余额足以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情况,购房者则无需再另行支付首付款,从而减轻了购房压力。
重庆大学副校长刘贵文表示,此次政策调整具有精准性、连续性和实效性,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民生支撑作用。重庆的城镇化进入了平稳增长阶段,随着产业布局结构的优化和产业能级的提升,对就业人才的吸引力不断增强,将对房地产市场形成稳步增长的潜在需求,为房地产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除了重庆,其他地方也纷纷调整优化购房政策,其中不少政策涉及住房公积金。自7月以来,内蒙古赤峰、浙江衢州、海南、河南郑州、广东惠州、安徽阜阳、浙江金华等地都发布了涉及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措施。
在这些措施中,一些城市进一步放宽了商转公政策,允许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这对购房者来说是一个利好,因为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