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与大智慧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3年8月7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将由大智慧基金担任销售机构。以下是具体的适用基金:
1. 投资者可以通过大智慧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并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和享受售后服务。具体的办理程序和业务规则请遵循大智慧基金的规定。
同时,本公司将在大智慧基金开通上述相关基金的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加大智慧基金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以下是具体内容:
1. 基金定投业务:自2023年8月7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大智慧基金办理上述已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的定投业务。申购费率与正常申购费率相同。
2. 基金转换业务:自2023年8月7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大智慧基金办理上述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与本公司在大智慧基金可参与转换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有关规则、费用和计算方法,请参考基金的最新招募说明书和本公司已发布的相关公告。
3. 基金费率优惠活动:自2023年8月7日起,投资者通过大智慧基金办理上述相关基金的申购和定投申购业务时,享受大智慧基金规定的申购费率优惠。投资者通过大智慧基金办理上述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可参与转换的基金间的转换业务时,享受大智慧基金规定的申购费补差费率优惠。基金费率标准的详细信息,请参考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 诺安货币B的大智慧基金申购和定投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含申购费)。除诺安货币B外的货币基金在大智慧基金的申购和定投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0.01元(含申购费),非货币基金在大智慧基金的申购和定投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元(含申购费)。具体请遵循大智慧基金的规定。
2. 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未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其开放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以及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未开通转换业务。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3. 投资者在大智慧基金办理相关业务时应遵循大智慧基金的具体规定。如果有关业务规则和前述费率优惠有任何变动,请投资者注意大智慧基金的相关公告。
4.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过去的业绩和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的业绩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在基金投资时要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投资者需要自行承担基金运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带来的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和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5. 本公告的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情况:
1.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92031 网址:https://wg.com.cn/
2.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