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实习证明章属违法行为,卖方或面临刑罚的风险

“求正常运行的化工厂、药厂的章,价格好商量。”“蹲一个教育机构的章,职位不限,在里面扫地的都可以。”“求一个计算机专业的章,有营业执照,第三方最好在本市内。” 近日,记者登录某网络社交平台,发现许多在校大学生频频发表求助帖,询问能否提供某某专业、某某机构的公章,并开出可有偿使用的条件。 一头雾水的记者点进去一看,才发现这些大学生想要通过网络寻找可以帮助他们代开实习证明的单位或者专业“卖家”,使用与自己所学专业对应的单位公章来应对学校的硬性要求。 随着暑期到来,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也进入了实习的高峰期。 最近,在北京某家律师事务所做行政工作的李萌(化名)就遇到了一件令她哭笑不得的事情。 因为拓展业务需要,李萌将律所挂在了美团的生活服务类目里,希望能吸引更多客户。 没过几天,她收到了平台发来的提醒:“您有新的客户咨询,请及时查看。” 以为是来了大客户,她赶紧打开App查看消息,结果顿时感到泄气。 “您好,我是一名大学生,学校要求我们在暑假期间实习,想问一下贵所能否给我开具实习证明的章?”看到这条消息的李萌非常失望,但又转念一想,律所正好需要实习生,就回复对方说如果通过面试,可以接收对方来实习,实习期满后自然可以开具实习证明,但对方却拒绝了这个要求。 “我现在是大三学生,正准备考研,如果去实习会影响我的复习进度,您能不能让我直接拿到实习证明的章?”这个回答让李萌有些诧异,她果断地告诉对方律所对公章的管理非常严格,不允许这样的操作,于是就不再与对方沟通。 原以为这只是个例,她将这段经历分享在社交平台上,却意外引发了许多在校生的共鸣,甚至还有人在帖子下方直接求助希望能打章。 “法学专业大三下学期强制实习真的太离谱了,现在大家都在备战法考和考研,哪有时间去实习?”“学习室内设计的学弟表示,专升本要盖实习章真的很难,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实习单位。”“即使给钱,也不能帮忙打个小章吗?”种种评论让李萌感到“大开眼界”,她不禁感叹:“一堆大学生盖不到实习证明章,可我却招不到真正的实习生。” 北京腾宇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擘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大学毕业前,学校通常要求学生进行实习,并对实习时间有一定的限制,因此一些学生因各种原因没有进行实习,就想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实习证明。 “不论对于学生还是‘卖家’来说,这种行为都违反了诚实守信的原则,还可能触犯法律。”韩擘男说,如果学生购买实习证明,无论实习证明是真章还是假章,都不仅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还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学生可能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卖家”来说,使用真章开具实习证明的行为违反了印章管理制度,也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如果‘卖家’以出售实习证明为主营业务,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韩擘男表示。 他进一步分析说,如果“卖家”使用假章开具实习证明,则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为了杜绝在校生购买实习证明的情况,韩擘男提出建议,建议各大高校积极与相关企业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基地,这样能够提升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也能确保实习的真实性,避免实习变成形式上的过程。 “同时,如果国家建立诚信体系系统,可以利用大数据整合功能,一旦发现学生或企业伪造实习等行为,可以记录在诚信系统中公示出来。”韩擘男说道。 他希望通过以上方法,能够避免在校大学生虚假实习、伪造实习证明的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