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文关于加强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金融服务工作

为了高效助力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帮助受灾群众和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加大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力度,金融监管总局最近发布了《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从几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目的是为了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发挥银行保险资金作用、强化对重点对象的信贷支持以及保障金融基础服务畅通。

首先,受灾地区监管局和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支持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

其次,银行保险机构要做好灾情应对组织动员,启动灾备应急预案,保障金融资产和重要数据安全,确保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

另外,银行机构要采取差别化支持政策,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针对性,及时调查在建项目、授信企业的受灾情况,主动联系受灾客户,提供精准服务。

此外,银行机构还要加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灾区交通、通讯、燃气电力、农田水利、排洪防涝等基础设施修复重建和改造升级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同时做好个人客户的金融服务。

通知还鼓励银行机构为受灾地区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业、养殖企业和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发专项救灾信贷产品。

此外,通知还鼓励保险资金积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支持保险机构积极满足受灾地区经营主体在灾后重建、生产恢复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通知引导保险资金通过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为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最后,受灾地区监管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汛情防御和抢险救援工作,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统筹做好防汛救灾和支持灾后重建工作。

通过这些举措,我们将能够更好地为受灾群众和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帮助他们尽快恢复生产生活,有效应对洪涝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影响。同时,通过加强金融监管和协调工作,保障金融服务的畅通和稳定,有力地支持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