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一篇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32,718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041%。限售股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8日。

兰州银行: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公告

首先,我们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负责,并承诺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情况如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本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9,569,717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通知,本行于2022年1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前,本行总股本为5,126,127,451股,发行后总股本为5,695,697,16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126,127,45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69,569,717股。目前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927,557,269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本行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但未办理股权托管确权手续的一部分股份,由原松青等23户股东所持有。现已完成确权,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本次限售股共计232,718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041%。这部分限售股的锁定期为自本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即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8月8日。

本行上市后,股份总额未发生变动。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自本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进行转让。除此之外,股东均未做出其他承诺。截至本公告之日,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没有违反上述规定和承诺的情况。另外,持有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的股东没有进行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本行也没有为其提供违规担保。

本次限售股的上市流通安排如下: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8日,限售股数量为232,718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041%,占本行无限售条件股份的0.0084%。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3名,均为自然人股东。

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经过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解除限售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股东限售承诺。至今,本行的信息披露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以上是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在2023年8月4日发布的一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