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效力之争在经历了15个月的争议后,迎来了最终的判决。8月5日,ST曙光发布公告称,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了原判。这意味着一审判决中认定了ST曙光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决议是有效的,并要求在判决生效后的30日内办理相应董事、监事的工商变更登记。此次判决也是终审判决,具有约束力。

这场争论不仅是几个召集股东的胜利,也是参与线上线下投票的1351名中小股东的胜利。在ST曙光强行推进的关联交易中,公司的中小股东通过多种途径表达了反对意见,但未获成功。在这种情况下,深圳中能等七名中小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来终止这笔交易。2022年5月5日,这1351名中小股东通过线上和线下投票参与了这次召集的股东大会,并通过了包括罢免董事、监事、选举新董事、监事以及终止购买资产等22项议案。

由于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决议效力等方面存在争议,随后相关方进行了多起诉讼。今年5月5日,ST曙光披露了关于这次争议的诉讼进展,一审判决认定ST曙光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决议有效,公司需要在判决生效后的30日内办理相应董事、监事的工商变更登记。不过,ST曙光当时在公告中表示将提起上诉。而现在,丹东中院的终审判决驳回了ST曙光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上述判决的生效意味着这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将走马上任,组成新的董事会,并行使管理权。据知情人士透露,辽宁省丹东市相关政府部门已经通知并召集当事各方在8月7日召开会议,以确保按照终审判决平稳交接ST曙光的管理权。

股东合力成功推翻ST曙光董事会决议,决议效力争议落幕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与15个月前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相关决议时相比,现在的ST曙光股权结构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控股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由于债务问题,已经失去了控股地位。而北京维梓西咨询管理中心通过参与竞拍,成为ST曙光新的第一大股东,并明确表示未来有谋求控制权的计划。新任董事会和监事会在上任后,是否会根据第一大股东的诉求进一步发生变化,目前还不得而知。

另一个重要议题是终止购买资产的决议。这也是前期控制权争议的导火索。ST曙光曾计划购买华泰汽车实控企业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