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宣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优化,以支持其发展并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据了解,这次优惠政策的调整主要体现在税费减免力度加大和政策有效期延长两个方面。
其中,10项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中的4项阶段性政策将在优化完善的基础上统一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而其他6项阶段性政策则将继续执行至2027年底。
对于4项阶段性政策,调整包括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扩大,将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0万元;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扣减增值税等税费限额由每户每年12000元调整为每户每年20000元等。
同时,其他6项阶段性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底。具体包括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项目减按1%预缴等。此外,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按照投资额70%抵免应纳税所得额等。
为了确保政策的实施落地,区税务局将严格抓好政策落实工作,将企业的急难愁盼事项放在心间、落实在实处,第一时间响应企业的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确保服务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目标是让每一户纳税人和缴费人都能够精准享受政策红利,实施和细化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轻装上阵”提供助力,推动其发展“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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