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区税务局透露,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并推动解决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份公告,调整和优化了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这份公告,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10项税费优惠政策中的4项阶段性政策将在优化完善的基础上,继续实施至2027年底。另外6项阶段性政策将继续执行至2027年底。
这次发布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两大特点,即税费减免力度加大和政策有效期延长。
在4项阶段性政策中,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将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0万元。对于应届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对应的扣减增值税等税费的限额将从每户每年12000元调整为每户每年20000元。
另外6项阶段性政策将继续执行至2027年底,具体包括: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应适用3%征收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对应适用3%预征率的项目,预缴额减按1%预缴;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入;对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对于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的人,按照投资额的70%抵免应纳税所得额等。
下一步,区税务局将严格落实这些政策,将企业急需的事项放在心上,落到实处。他们将第一时间响应企业的诉求,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争取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最后一公里的服务。
他们希望每一户纳税人和缴费人都能准确享受政策红利,落实和细化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助力,使其“轻装上阵”,加快发展速度。
图文/尚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