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江苏省苏州市和福建省调整医用耗材支付政策的情况。据统计,共有158个产品价格超过5万元,大部分为高精尖手术必需耗材,个别产品最高价格甚至达到29.75万元。以价值21万元的国产介入人工生物心脏瓣膜为例,政策调整后,先行自付比例由30%降至20%,可报金额从3.5万元增加到16.8万元,个人现金负担由17.5万元降至4.2万元。
江苏省苏州市根据《关于调整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政策的通知》,从8月10日起调整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及医用耗材医保先行自付比例,旨在进一步降低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通知,明细式管理的产品的医保支付标准调整为产品在江苏省阳光采购平台的挂网价格,取消50000元上限;大类式管理的产品医保支付标准维持现有标准,保留50000元上限。同时,参保人在本地就医产生的医用耗材费用,单价低于200元的诊疗服务项目对应耗材的先行自付比例为0,部分支付的诊疗服务项目对应耗材的先行自付比例为10%。对于单价在200元至50000元之间的医保可支付医用耗材,国产耗材先行自付比例为10%,进口耗材先行自付比例为30%。对于单价超过50000元的医保可支付医用耗材,先行自付比例为20%。
除了江苏省苏州市,福建省也于今年6月1日起调整了医用耗材支付政策。在最高支付限额内,福建省将部分医用耗材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从20%降低为15%。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表示,这些调整可以显著降低群众的负担,尤其是对于一些高价值的医用耗材来说。这些省市的医保基金相对充裕,通过承担这部分耗材费用,也有助于消化这些地区的医保基金结余。然而,由于各地医保基金水平存在差异,这样的调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还存在一定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