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银行前监事长宫某超的案情有了新的进展。最近,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不仅披露了宫某超缴纳罚金的情况,还公布了他的刑事判决结果。
执行裁定书显示,宫某超被判犯有贪污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高利转贷罪、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以罚金29亿元。根据法律规定,宫某超还应追缴其违法所得的4.5亿元以上。
由于宫某超未能按时缴纳罚金,法院依法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法院已冻结宫某超的银行账户,并将其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仍有约26.7亿元的案款未履行。
根据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份裁定书显示,2023年2月15日,宫某超未能按时缴纳罚金,因此法院依法启动了强制执行程序。根据裁定书的规定,法院追缴并处置了宫某超实际控制的新柳公司95.7474%的股权,价值约为4.76亿元。除了追缴宫某超违法所得的4.53亿元外,剩余的2281.88万元将用于缴纳宫某超应缴纳的罚金。
经过法院走访调查,未发现宫某超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询问宫某超的妻子,她表示已经没有能力替宫某超履行刑事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已冻结宫某超的银行账户,并将其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仍有约26.7亿元的案款未履行。法院认为,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宫某超目前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但宫某超仍有继续向法院履行义务的责任。
公开信息显示,宫某超现年50岁,曾在东沟县外经贸公司和丹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东港营业处工作,后来加入了丹东市商业银行,担任东港支行部门经理、东港支行副行长和福春支行行长等职务。在丹东市商业银行改名为丹东银行后,宫某超先后担任丹东银行大连分行行长、丹东银行行长助理兼丹东分行行长。2017年5月,宫某超获批出任丹东银行总行行长,并兼任该行党委书记。
那么,宫某超是如何获得新柳公司95.75%股权的呢?根据裁判文书网上的另一份判决书披露的交易细节,根据犯罪发生的时间,当时的宫某超担任的职位是丹东银行副行长。
当时,信达资产辽宁分公司公开挂牌出售其持有的新柳集团92%的股权。然而,两次挂牌出售均无果。2015年,再次出售该股权时,梁某代表金袋鼠公司找到胡某新商谈购买股权的事宜。
然而,梁某没有足够的资金来购买新柳集团的股权。在2015年下半年,梁某找到宫某超帮忙处理这件事。根据宫某超的证言,他当时正在进行倒贷业务,赚了几千万元。由于他担任银行副行长,如果手里有太多的钱被发现,解释起来就很困难。此外,这些年他还收了不少钱,也担心出事,所以他考虑将新柳集团的股权买下来,既能得到一个优质企业,又能利用新柳集团来洗白他的违法资金。因此,他联系了梁某,让他帮助购买新柳集团的股权,并承诺事成后给予他1000万元的佣金。
在此期间,梁某提出让胡某新帮助降低股权的价格,以便他更便宜地购买,并减少他知情的程度,确保他能成功购买。2015年12月,只有金袋鼠公司参与了一次竞价,最终以3.1亿元的价格购买了该股权。
判决书显示,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胡某新应梁某托付,利用其在分管业务一部的职务便利,为宫某超购买信达资产辽宁分公司持有的新柳集团股权提供帮助,先后4次收受了宫某超通过梁某提供的15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丹东银行成立于1993年12月,前身是丹东市城市信用联社,在1998年更名为丹东城市商业银行,2010年9月正式更名为丹东银行。总部位于辽宁省丹东市,分布有丹东、大连、沈阳、营口和辽阳等5个地区的网点。
目前,丹东银行尚未披露2021年和2022年的年报。根据2021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末,丹东银行的资产总额为895.74亿元,负债总额为834.0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