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一份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这份通知明确提出了几项举措,包括进一步促进刚性和改善性需求,保障房地产市场有效供给,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为促进刚性和改善性需求,通知提出支持实行购房补贴的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县(市、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人给予购房补贴。此外,还将继续实行阶段性购房契税补贴,具体包括对个人首次购买和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宅的人给予50%的契税补贴。
对居民换购住房也给予支持,对于在赣州市范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以按规定退还其出售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为保障房地产市场有效供给,通知提出了多项措施。首先是加强商品住宅用地的有效供给,对配套设施相对完善、有市场需求的区域,加快土地供应的节奏。同时,根据地块位置、土地用途、区域土地成交价等因素,科学设定土地出让起拍价格。此外,还将加快盘活存量和闲置低效建设用地,增加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
在金融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提出要满足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具体措施包括认真落实房地产金融“16条”,制定房地产企业白名单,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的贷款融资和债券发行,并提供增信支持。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房地产项目封闭融资试点,实行资金封闭管理,并给予贷款优惠。此外,还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房企风险处置项目并购,提供并购贷款和金融服务。
为了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改革措施。其中包括缩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建)住房或提前一次性结清住房贷款的间隔期限,将其从24个月缩短为6个月。此外,对于三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还可以上浮20%。同时,还积极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试点,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覆盖面。
最后,通知还要扩大住房公积金在异地互认互贷方面的应用。在现有的基础上,推动与大湾区城市等更大范围的住房公积金跨区域合作。
通过这些措施,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旨在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市民的住房需求,提高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