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关键。我们必须实施保护耕地的战略,确保粮食在土地上得到储存。
廉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并利用检察的力量来帮助保护耕地。
该案的概要是,犯罪嫌疑人揭某某与其本村的村民签订了合同,合同规定揭某某承租了该村旧山塘以及周边的田地。
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揭某某聘请挖掘机对承租的土地进行了挖掘。他以旧山塘为中心进行扩建,同时在鱼塘内养殖家禽。
揭某某被抓获后,经过相关鉴定机构的评估,他所破坏的土地属于基本农田,面积约为7亩。由于被挖成了池塘,这导致土地的耕作层被严重破坏,失去了耕地的耕种功能。
廉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揭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廉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起诉,随后廉江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揭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检察官提醒我们,农业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关键,也是人类生存所依赖的最基本的自然资源。如果我们把绿水青山变成了私人的金银山,这就越过了法律的界限,同时也是对我们祖宗的不敬,因为我们是吃着祖宗的饭却砸了子孙的碗。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保护耕地是每个人的责任,只有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命脉,我们才能真正夯实粮食丰收的基础。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