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与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等1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强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联合激励机制的意见》,并推出了35项激励措施。
这35项措施覆盖了信用应用拓展、优化企业服务供给、支持人才培养、关心职工福利以及优先推荐表彰等五个方面,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激励力度。
例如,对于没有收到投诉或举报的企业来说,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的巡视检查、一般专项检查和书面审查。
另外,市发展改革委将通过市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向金融机构推荐劳动关系和谐的企业名单,为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提供增信支持。
在同等条件下,申报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企业将获得市民营经济局的优先支持。
其中一些措施是山东省内首创、全国领先的,例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纳入企业职称评审自主评价试点项目,优先享受总工会等部门组织的“劳动用工法治体检”,以及延长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有效期等。
和谐的劳动关系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奠定了良好基础。
截至目前,青岛已培育评价了6家全国级和54家省级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还有347家市级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任晓萌 通讯员 刘海英)责任编辑:岳文燕(作者:任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