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最近公布了《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在该机构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司副司长常铁威介绍,我国汽车消费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为此,提出了一系列措施用于促进汽车消费。

常铁威指出,目前我国汽车消费情况良好,特别是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出口规模均呈现出亮眼的表现,但仍然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为应对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了一些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据了解,《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了10条具体措施,包括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推动公共领域新增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鼓励汽车企业开发经济实用车型、缓解停车难和停车乱问题等。

首先,优化限购管理政策。从今年开始,通过积极协调限购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鼓励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并实施城区和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加快投放进度,以更好地满足居民的汽车购买需求。

其次,推动车辆合理更新。合理报废并更换车辆存在巨大需求,自国三标准向国四标准的切换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了十年,相关车辆已进入集中报废期,许多地方已经通过给予金钱激励的方式鼓励居民报废并更换车辆。二手车交易市场潜力巨大,但由于居民存在一些顾虑,也需要提升市场信息透明度。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门,合理增加对二手车平台企业的抽检频率,并向社会公开抽检结果,以进一步增强消费者对二手车交易的信心。

常铁威表示,《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还部署了对已经出台的取消二手车限迁和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政策的进一步督促落实,努力打破“玻璃门”和“隐形门槛”等现象。

第三,降低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成本,优化使用环境。为解决居民面临的充电桩不足的问题,《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推动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并通过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来降低运营商的经营成本。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大对乡村电网改造升级的投入力度,加快提升配电网的容量和质量,避免充电集中引起的局部电压波动。

第四,对公共领域的电动化提出更高要求。《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明确表示,支持适宜地区的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换车辆时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并推动新能源汽车的采购比例逐年提高。常铁威表示:“考虑到换电模式需要规模效应,确实有一定特殊优势,我们要求公共领域可以先行先试,积极开展公共领域车辆换电模式的试点,但也要持续推动制定换电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增强互操作性和通用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适宜地区原则上支持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采购新能源汽车

以上就是《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通过优化政策管理、推动车辆合理更新、降低新能源汽车成本和促进公共领域的电动化,我们有望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助推汽车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