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改革委承担的第二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已经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在“十三五”期间,山西省的煤炭消费量逐年增加,年平均增速为4.67%,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多。尽管山西省的国土面积不到全国的百分之二,却承载了全国近十分之一的煤炭消费量,减污降碳的压力巨大。

然而,在“十四五”时期,一些地方对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认识不到位,没有摆脱旧的发展路径依赖,对“两高”项目的把关不严,能耗双控措施推行不力,审批监管责任缺失,导致一些“两高”项目盲目上马。

2021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山西省对“十四五”拟投产的“两高”项目进行梳理,并提出处置意见。

督察发现,山西省共有178个“两高”项目,其中101个正在建设或已建成,其中72个手续不全,比例高达71.3%。

这178个项目预计将消耗5942万吨标准煤,其中“十四五”新增能耗为3979万吨标准煤,一旦建成将严重超出“十四五”全省新增用能空间,能耗双控形势十分严峻。

二、整改措施 1.全面安排部署 召开全省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暨能耗双控工作推进大会,通报全省和各市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十三五”经验教训,对未完成进度的市进行预警。 安排部署“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推进能效管控。

2.制定出台政策措施 在2021年8月底之前印发关于做好“两高”项目分类处置工作的通知,10月底之前制定出台山西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 研究制定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3.严格监管在建项目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于手续不全的在建“两高”项目,立即停工整改,落实项目能耗指标、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环评审批及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并在规定期限内完善相关手续;对不符合产业准入政策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从严处置。

山西省将在10月底前制定并发布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

4.严控拟建项目 成立省级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工信、生态环境、能源、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等部门组成,对各市拟建“两高”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经省政府同意后,审批部门按规定完成审批手续。 对于已备案但尚未开工的“两高”项目,重新评估,确保项目确有必要且符合相关节能环保要求后才能继续推进。 清理规范工作将在2021年12月底之前完成。

5.分类处置存量项目 对已建成的“两高”项目,全面梳理形成台账,逐一排查评估,对有节能减排潜力的项目进行改造升级,对落后产能的项目要坚决淘汰。 对于违反产业政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未落实环评及其批复、区域削减措施、产能置换或煤炭减量替代要求的项目,坚决从严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无望的项目要坚决关停。

6.加强监管执法力度 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项目。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在2021年9月召开全省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暨能耗双控工作推进大会,印发了《关于“十三五”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关于下达2021年各市能耗双控目标的通知》和《关于下达“十四五”能耗控制目标及2022年目标任务的通知》。 在2021-2022年期间,我省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了8.2%,超额完成了下降6.1%的序时进度目标。 2023年第一季度,我省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了3.9%,超额完成了下降2.4%的序时进度目标。

2.印发了《关于做好“两高”项目分类处置工作的通知》、《山西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和《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3.根据《关于做好“两高”项目分类处置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各市“两高”项目,并提出了对存量、在建和拟建项目的处置意见。

4.制定了《山西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试行版)》,严格管控拟建的“两高”项目准入。截至目前,有12个拟建项目经省政府审核通过,全部实施了上大压小、产能和能耗替代的要求,达到了能耗标杆水平。

5.印发了《山西省重点行业能耗双控行动方案(2021-2025年)》,对煤电、焦化、钢铁、有色、建材、化工和煤炭洗选等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