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韶关日报报道,水利部在8月25日发布了一份汛旱情通报,根据《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针对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了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通报指出,从8月25日至27日,西南东部南部、西北东部、黄淮、江淮、江南东北部和西部、西藏东南部等地将出现一次强降雨过程。

水旱灾害防御启动第四级应急响应

受此影响,长江上游干流及支流沱江、嘉陵江、赤水河、綦江、乌江、汉江、清江,淮河上中游干流及淮北支流洪汝河、沙颍河、涡河,山东南四湖及沂河、沭河等河流将出现明显涨水过程,其中,暴雨区内的一些中小河流可能会发生超警以上的洪水。

据了解,水利部已向相关省级水利部门和水利部长江、淮河水利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密切关注雨水情况的变化,加强应急值守和会商研判,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合理调度水工程,重点做好水库的安全度汛工作,以及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的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