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自4月1日起成为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离境港以来,政策效果初见成效。根据青岛市财政局的统计数据显示,4月至7月期间,青岛港支线集装箱量完成了77.8万标箱,同比增长了115.6%,环比增长了41.7%。

启运港退税政策自实施的第一天,青岛菲尔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一批货物通过青岛港中转出口至柬埔寨,充分体现了政策的实施效果。该企业在4月7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了启运港退税申请,并成功收到了退税款项。自此以后,类似于青岛菲尔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这样的外贸企业受益于启运港退税政策,退税时间从中转出口至柬埔寨的15至20天缩短到了几天,极大地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

青岛港支线集装箱量在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四个月内增长超过一倍

在过去的四个多月里,各个启运港海关共提交了近8000张加启运港退税标识的报关单给税务部门,涉及400多家企业,出口货值接近了600亿元。

青岛市财政局与青岛港、海关、税务部门协同合作,不断完善通关便利化、退税申报流程和港口服务保障等方面,确保政策的落地即实施。他们对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和航线进行了了解调查,组织企业完成了运输工具备案、信用等级评定、报关单申报等工作。并与16个启运港属地海关进行了合作,完成了业务系统联调,成功传递了报关单电子信息。

此外,他们还开展了首单业务测试,提前了解了退税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防控点。针对政策实施后的通关流程,他们进行了评估,并制定了应急预案。他们优化了智能监管模式,实现了无纸化申报、全天候通关和电子化自动放行,提高了转关货物出口通关效率。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加强政策跟踪,分析一类、二类出口企业和出口货物中转量的前后变化情况,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的便捷度。他们将积极推进数据共享,实现启运港和离境港的信息互联互通,稳步推动联动服务一体化,实现港口、税务和海关数据的联动,为“走出去”的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同时,他们还将探索与启运港所在地税务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掌握相关企业备案和申请退税情况,提供出口退税全流程跟踪服务。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通知,自4月1日起,青岛港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山东、辽宁、河北、天津、江苏、广西和海南等7个省市的16个启运港将转运至青岛港的出口业务都可以申请出口退税。企业只需货物一经启运港启运,即可申请退税,退税款项提前到达国内启运环节,让企业可以更早更快地获得退税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