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券报·中证网》报道,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表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次公告内容不含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与相关中介机构共同认真研究和逐个回答了问询函中的问题,并对配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根据上交所进一步的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回复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更新了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配股说明书(申报稿)》《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表示,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事项需要上交所的审核,并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才能进行实施。
关于上述事项能否最终获得上交所的审核通过、何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目前尚不确定。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