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息人士透露,向后复权的计算方法可以确保股票价格的可比性。这种方法可以根据股票的历史价格和除权除息的信息来调整股票价格,使之更加准确。对于破净的情况,只有当两个时点的净资产都不破净时,才可以进行减持。这种方式的选择有两个原因:一方面,最近一年经过审计的净资产是相对权威且可靠的,可以防止控股股东故意减少披露的净资产以达到标准;另一方面,最近一期的净资产能够及时地反映公司的状况,可以避免控股股东利用数据更新滞后的间隔期进行减持。
沪深交易所近日发布通知,强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如果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对于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减持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目前的减持规定并未强制要求大股东在大宗交易前进行预披露。为了防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新规则要求在大宗交易前预先披露,参照集中竞价的规定提前15个交易日进行披露,并在事中和事后进行披露,以提高减持行为的透明度,使中小投资者能够了解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减持安排。此外,在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要判断是否存在破发、破净或分红不达标等情况;如果不存在这些情况,可以披露减持计划并说明具体情况。
沪深交易所通知提出,对于违反相关要求进行减持的情况,沪深交易所可以根据自身规则采取自律措施或纪律处分,包括限制交易等。对于北交所,可以采取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证监会则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过去的案例中,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都对严重违规行为采取了措施。最近发生的违规减持案例中,违规方都购回了违规减持的股票。此外,针对新老划断问题,沪深交易所通知称,如果股份已被质押并办理了质押登记,或者作为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因违约处置导致的减持不适用通知规定。
业内人士预计,购回股票将成为对违规者实施惩戒的重要措施之一,绝不允许违规者因违规行为而获利。
根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证监会近期进一步规范了股份减持行为,沪深交易所积极贯彻落实相关要求,规范引导股东减持行为。35家沪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提前终止了减持计划,18家公司的“关键少数”人员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深市已有60余家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前终止了减持计划,近百家公司的“关键少数”人员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取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Unkno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