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优化基础设施REITs发行交易机制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明确将进一步推动扩大基金中的基金(FOF)参与投资基础设施REITs,积极推动将基础设施REITs纳入和香港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交易标的,引入境外投资者,提高市场对外开放水平。

通知围绕优化发行交易机制和引导形成长期投资理念,明确了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做市商、评估机构等市场各参与方的相关工作安排。

在发售定价安排方面,通知指出,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应当按照规定做好基础设施REITs的路演推介、询价、定价、配售等工作。结合产品规模、行业特征、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自持比例等情况合理确定战略配售规模,优化投资者结构,保障基础设施REITs首次发售上市后流通份额合理充裕。建立原始权益人与投资者沟通机制,推动网下投资者在充分了解项目基本情况、估值情况、所属市场和行业概况、发售方案等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参与询价。根据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结合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募理财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合理审慎确定认购价格。

将REITs纳入和港交所互联互通交易标的的推动

在询价与认购方面,通知明确,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应当根据基础设施项目评估情况,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合理报价,不得采取串通合谋、协商报价等方式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鼓励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在确定网下投资者配售原则和配售方式时,引导认可基础设施REITs长期投资价值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及认购。

通知称,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可以根据项目路演情况,以增加承诺条款等形式,合理审慎约定上市特定期限内网下投资者可交易的份额比例。

期限、比例等具体要求可以由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与网下投资者协商确定。

(下转A03版)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黄灵灵黄一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