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学敏先生的同一行动人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代投资”)持有公司15.22%的股份。在本次质押展期和补充质押后,岩代投资累计质押了公司5.89%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45.54%的股份。在本次岩代投资股份质押展期和补充质押后,他们累计质押了公司25.26%的股份。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收到岩代投资的通知,其部分持股进行了质押展期和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2、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3、本次质押展期和补充质押没有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4、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及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及具体安排 陈学敏先生为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质押了32,148,795股。由于转换期限为六年,因此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没有到期的质押股份。
岩代投资在未来半年没有到期的质押股份,而在未来一年内有6,735,000股到期,占其持股比例为26.6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6%。对应的融资余额为5,000万元。
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岩代投资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和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如果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他们将采取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风险。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和补充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和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和补充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也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和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没有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份质押情况和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投资者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