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心怡

公司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5月23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送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申请文件,并于2023年6月14日收到深交所的受理通知。有关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收到深交所通知,由于公司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中止了对公司本次重组的审核。

一、中止审核的原因是公司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的审计报告财务数据基准日为2023年2月28日。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九条规定,申请文件所引用的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有效期为基准日后6个月内,也就是相关财务资料的有效期截止日为2023年8月31日。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止审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公告

由于公司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深交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中止了对公司本次重组的审核。

二、中止审核对公司本次重组没有实质性影响。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全力协调各中介机构,落实加期审计等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财务数据的更新,并及时申请恢复审核。

公司在取得深交所的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之后,才能实施本次重组事项。然而,本事项能否通过审核并予以注册,以及最终审核通过和予以注册的时间,仍然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4日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郑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