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郑重声明,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8月31日,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办理工作,但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后的股份将在合适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40元/股(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持续不超过12个月。

详细内容请查询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和《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2)。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上月底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公司已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办理工作,但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23年9月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