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致酒行收到了深交所的监管函,监管函内容显示,华致酒行的全资子公司华致陈香在2020年3月9日与关联方新华联签署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5,151.80万元的价格向新华联购买北京民企总部基地的32号楼。同时,华致陈香还与新华联、关联方华泽集团签署了一份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涉及金额为3,900万元。
然而,华致酒行未能及时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未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直到2022年8月6日,公司才发布了一份公告,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和关联交易的信息。但是,公司在披露中并没有准确、完整地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此外,公司在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财务核算时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同时,公司也未在2020年至2022年的定期报告中准确披露向华泽集团支付资金占用费的事项。
这些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