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龙江交通公司的股票于2023年9月15日和9月1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的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因此被认定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过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意见,截止到公告披露日为止,确认公司没有未披露的应该披露的重大信息。
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没有涉及任何热点概念。
目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日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有关规定,龙江交通公司的股票于2023年9月15日和9月1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的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因此被认定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过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意见,截止到公告披露日为止,确认公司没有未披露的应该披露的重大信息。
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没有涉及任何热点概念。
目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日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