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口腔医疗服务和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要优化口腔医疗服务价格,降低群众的诊疗负担。各地医保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全面实施口腔医疗服务价格的全流程调控目标,并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植骨手术等价格进行专项治理。
此外,为发挥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价格在市场中的指导和锚定作用,还要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制定合理的价格,以符合竞争规律和群众的期望。
对于技术难度大、风险程度高的全牙弓修复种植等项目,允许适当拉开与常规种植牙手术的差距,并将其纳入各地的动态调整机制进行统筹管理。
在保障政策方面,要优化保障政策,引导人们及早控制口腔健康问题。根据基金的可负担程度,将符合条件的治疗性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同时,还要支持和鼓励商业保险积极发挥作用,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