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和个人养老金衔接的通知。

根据通知,试点公司需要核对银保信公司提供的信息与本公司相关的信息,确保两者的一致性。对于不一致的信息,试点公司需要逐单与银保信公司进行确认。

在本通知印发后的15个工作日内,试点公司需要确定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的信息,并将该信息反馈给银保信公司。

金融监管总局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试点公司不再向新客户销售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

自2023年9月1日起,试点公司将停止向新客户销售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相反,他们将支持将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变更为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