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眼查App显示,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和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公开。
根据裁定书显示,2021年1月,泡泡玛特和阿迪中国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泡泡玛特授权阿迪中国公司使用其商标设计、制造、销售、推广双方的联名产品。
然而在2021年3月,阿迪公司因抵制新疆棉事件而曝光,泡泡玛特两次要求推迟履行合作协议。
到了2021年11月,阿迪中国称已完成全部联名产品的生产,并要求泡泡玛特限期同意上市,但泡泡玛特拒绝并提议继续推迟。
于是,阿迪中国公司提起了仲裁程序,仲裁委员会裁定认为阿迪中国公司的抵制新疆棉事件只是一般的舆情,不应影响合同的履行,认定泡泡玛特构成违约,确认双方合作协议解除,要求泡泡玛特返还阿迪中国公司已支付的许可使用费120万元,并赔偿损失1527万余元和律师费40万元。
然而泡泡玛特以仲裁员存在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以及裁决结果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为由,要求法院撤销上述裁决书。
经法院审理,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仲裁员毛某某任职律所与阿迪中国公司有重大利益关系;而本案的裁决结果只涉及合同当事人,没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
最终,法院裁定驳回了泡泡玛特的相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