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8月2日消息,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一项名为《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的文件。
根据该公告,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对于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包括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免除其增值税的征收。
对于适用3%征收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入,将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将按1%预征率进行预缴增值税。
该公告规定的政策执行时间为从现在起至2027年12月31日。这一政策的发布将有助于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负担,促进其发展。
这项政策的出台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欢迎,有望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的融资支持,推动其健康发展。财政部与税务总局的举措进一步体现了政府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关心和支持,并将有力推动市场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尽管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严峻,但是政府的一系列支持政策让人们对未来的经济前景充满了信心。相信在政府的支持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能够克服各种困难,迎接更好的发展机遇。
未来,我们期待能够看到更多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出台,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便利条件。相信随着这些政策的逐步推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创新活力将被激发出来,为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总的来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是一项重要的举措,将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政府将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将取得更大的突破和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