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从2023年7月24日起,兴化市将优化调整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通知中提到,对于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然后在兴化市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异地缴存职工,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也就是说,他们可以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全部或部分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与此同时,通知中还放宽了商转公贷款的办理条件。如果职工在购房时办理了商业住房贷款,并且还清了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公转商贴息贷款),那么他们也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

江苏兴化:放宽商转公贷款办理条件,扩大办理对象

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对那些希望购买自住住房的异地缴存职工来说,是一项好消息。他们可以通过商转公贷款这一便利的政策,将原本的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从而享受到更为优惠和便宜的利率和还款方式。

此外,这一政策的出台也为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提供了更多选择。以往,当这些购房者在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时,由于还有未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通常会受到限制。但现在,他们可以通过办理商转公贷款,将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纳入贷款范围,从而更方便地进行购房。

总之,兴化市优化调整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为异地缴存职工和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提供更多获得住房贷款的选择和便利。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帮助更多人实现自主安居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