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59号),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科技,002635.SZ)近日收到了一份监管函。该函件指出,安洁科技在2022年年度报告发布后,接到了一份判决书,涉及公司与练厚桂之间的业绩补偿合同纠纷案。这个判决对于2022年度财务数据的相关判断产生了影响,因此安洁科技相应地对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部分财务信息进行了修改,净利润减少了8475.91万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表示,安洁科技的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在2023年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的第1.4条和第2.1.1条。
深交所希望安洁科技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吸取教训,及时改正,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同时,深交所提醒安洁科技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根据安洁科技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修订前),公司在2022年实现了营业收入41.99亿元,同比增长8.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0亿元,同比增长60.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8亿元,同比增长204.2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4亿元,同比增长405.64%。
2022年4月28日,安洁科技发布了修订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
根据该年度报告,公司实现了营业收入41.99亿元,同比增长8.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亿元,同比增长18.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8亿元,同比增长204.2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4亿元,同比增长405.64%。
此前在2023年5月16日,深交所曾向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出了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35号),要求安洁科技结合案件的进展和判决情况,详细说明公司对于业绩补偿收入确认的依据和核算过程,以及确认收入的判断是否审慎、依据是否充分,后续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深交所还要求安洁科技说明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有效执行情况,结合公司在短时间内修正已发布的年度报告信息和业绩补偿收入的确认判断等情况,说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勤勉履职,充分保证了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
安洁科技回复深交所的关注函称,公司认为在编制各年度报告时,依据当时能够获取的证据对威博精密原股东相关业绩承诺补偿事项进行的分析判断合理且审慎,确认有关损益的依据在当时的实际情况下充分,后续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然而,在2023年6月5日,深交所又向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出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询问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266号),要求安洁科技说明在业绩补偿存在诉讼的情况下,为何直到2022年报期后才调减部分收益,前期的会计处理是否审慎和合理。
安洁科技回复深交所的询问函称,公司认为,在编制各年度报告时,依据当时能够获取的证据对威博精密原股东相关业绩承诺补偿事项所作的分析判断是合理和审慎的,确认有关损益的依据在当时的实际情况下充分。
根据2023年上半年的财务数据,安洁科技实现了营业收入18.66亿元,同比下降4.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亿元,同比增长0.2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15.00万元,同比下降31.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3亿元,同比下降36.65%。
以上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于2023年9月28日发布的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