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一度被誉为"脱帽摘星"的企业,但距离其成为上市公司仅仅一个月,深交所就下发了监管函。根据皇台酒业发布的公告,深交所分别向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赵海峰、董事兼总经理代继陈、时任财务总监魏万栋、副总经理陈兵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段文新发出监管函。
根据记者了解,甘肃证监局在8月24日发布了两份决定,分别是《关于对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4号)和《关于对赵海峰、代继陈、魏万栋、陈兵、段文新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3〕5号)。
根据这些决定显示,2022年皇台酒业通过供应商泸州市巴舟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了由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陈兵实际控制的基酒,涉及金额达到1301.64万元。
此外,皇台酒业在2022年向陕西青山绿水酒业有限公司销售了酒类产品,涉及金额达到350.69万元。而青山绿水是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长安盛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
这两起关联交易分别占据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5%和2.63%。
由于公司未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议和披露上述关联交易,甘肃证监局决定对皇台酒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将其纳入证券期货市场的诚信档案中。
赵海峰、代继陈、魏万栋、陈兵、段文新也被采取了监管谈话的措施,并被记录进入了证券期货市场的诚信档案。
在被甘肃证监局处罚后,直到2023年9月14日,皇台酒业才补充进行了审议,并于9月16日对外披露了上述事项。
深交所表示希望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同时,深交所提醒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