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网站日前发布了关于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结果显示,华西证券存在一系列问题,包括内控独立性不足、质控部门高管兼任IPO项目保荐代表人并参与质控审批、未回复、未落实或私自修改质控部分意见并外传、质控现场检查不力,以及部分投行项目聘请第三方未进行严格合规审查等。这些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的规定。
根据《保荐办法》、《合规管理办法》和《廉洁从业规定》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华西证券实施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华西证券要深刻反思并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投行业务的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的质量。
华西证券还应按照内部问责制度严肃追责,并向四川证监局递交书面问责报告。
另外,根据同一份决定书披露的信息显示,中国证监会还对杜国文和孙兆明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根据调查结果,这两位负责人参与了一系列违规行为,存在内控独立性不足的问题,质控部门高管兼任IPO项目保荐代表人并参与质控审批,未回复、未落实或私自修改质控部分意见并外传,质控现场检查不力,以及部分投行项目聘请第三方未进行严格合规审查等问题。根据相关法规,中国证监会对他们进行了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的信息显示,杜国文和孙兆明目前仍在华西证券供职,他们的执业状态正常。
最后,中国证监会在决定书中提到如果对这些监督管理措施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的6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的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将继续执行。
这是中国证监会就华西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同时,对杜国文和孙兆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也一并公布。根据这些决定,华西证券需要认真整改问题,加强内部控制,提升业务质量,而杜国文和孙兆明也需引以为戒,履行内部问责,并接受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