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证券及两员工因员工无证展业致客户损失等收警示函

北京8月20日讯,证监会河北监管局最近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一项决定,决定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唐山新华道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决定书显示,河北证监局在2023年7月对该营业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发现该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 一、从2016年开始,员工在秦皇岛地区展业行为的合规管理存在漏洞,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员工违规开展业务,并给客户造成损失。 二、部分员工实际使用的手机号码未纳入合规监测系统。 三、存在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为投资顾问的员工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 四、个别员工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向客户销售基金,且中后台员工领取基金产品销售提成,未与业务岗位相分离。

河北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与此同时,河北证监局还公布了一项决定,对张彬和曹春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张彬在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新华道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违规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 曹春辉在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新华道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并在2022年6月向客户销售基金,尽管他并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张彬和曹春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新华道证券营业部、张彬和曹春辉应当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认真学习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救和积极整改。在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