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形股份股价操纵案相关责任人被罚300万元

本报记者任明杰罗京证监会最近公布了对凤形股份(002760)股价操纵事件的调查结果,凤形股份前总经理陈维新以及操盘手李卫卫等5名当事人被处以300万元罚款。

2018年7月13日,本报刊发了一篇独家报道,揭示了“华北第一操盘手”操纵凤形股份股价事件的内幕,该报道在市场上引起了轰动。随后,证监会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

证监会披露,当事人控制使用115个证券账户,采取了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的方式,通过连续买卖凤形股份,在账户之间交易凤形股份,并利用频繁申报、撤单等手段操纵、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根据报道,2018年1月31日,在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凤形股份股价突然暴跌,并连续6个交易日一字跌停,投资者遭受了巨大损失,而且凤形股份的非公开发行计划也因为股价倒挂而失败,导致募集资金收购雄伟精工无法成行。

有爆料人向记者出示大量证据,声称时任凤形股份副董事长、总经理陈维新以及前董事秘书邓明为了确保凤形股份的非公开发行顺利进行,提供了近1亿元的资金,指使操盘手张兆阳和被称为“华北第一操盘手”的李卫卫推高凤形股份股价,但结果却导致股价崩盘。爆料人提供的证据显示,当时李卫卫还涉嫌操纵了华英农业、金一文化和长缆科技的股价。

在凤形股份股价“崩盘”的同一天,上述三只股票也都出现了暴跌,之后的股价走势与凤形股份相似。报道发出当天,深交所迅速发出督促函,要求对上述公司进行核查。

2018年7月17日晚间,凤形股份回应称,陈维新和邓明承认与李卫卫、张兆阳进行了沟通。陈维新共四次借给李卫卫、张兆阳9600万元。凤形股份表示,陈维新和邓明必须承担责任。邓明已向董事会提交了辞呈,公司管理层也建议暂停陈维新的职务。

在陈维新离职后,2019年12月22日,凤形股份披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晓、陈功林和陈静与泰豪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将持有的703658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比例8.00%)协议转让给泰豪集团。交易完成后,凤形股份的控股股东变为泰豪集团,实际控制人变为黄代放。

不过,这件事并没有就此结束。证监会对操纵凤形股份股价事件进行了调查,并最近公布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结果:陈维新、张兆阳、朱瑞、李卫卫、朱一栋分别被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中,陈维新被处以80万元罚款,李卫卫和朱一栋分别被处以70万元罚款,而张兆阳和朱瑞则分别被处以40万元罚款。

证监会披露称,2017年10月9日至2018年2月28日,当事人通过控制115个证券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频繁申报、撤单等手段操纵、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导致凤形股份与同期的中小板综指大幅偏离。证监会的调查显示,经过精心策划的操纵,截至2018年2月28日,账户组累计亏损了3.04亿元。

报道显示,上述操盘者之所以遭受巨大亏损,是因为突然发生了黑天鹅事件:2018年1月30日,大连电瓷开盘后迅速跌停,原因是媒体曝光了大连电瓷实控人之子朱一栋与李卫卫合谋操纵大连电瓷股价。大连电瓷的跌停引发了连锁反应,凤形股份等股票也遭受了牵连。

股价的暴跌让配资公司和背后的“金主”感到紧张。爆料人告诉记者,在通常情况下,操盘手向配资公司借入配资账户和资金时,需要先向配资账户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如果股价大幅下跌,操盘手需要及时追加保证金,以确保配资账户的资金安全。

然而,凤形股份面临的是股价的急剧上涨后突然的暴跌,跌停板上堆积了大量卖单,资金无法顺利撤离,配资账户无法强制平仓,最终很可能发生爆仓。为了避免“雪崩”,配资公司和“金主”们于2018年1月31日赶往上海商量对策,并一直持续到2月1日凌晨。

然而,由于没有筹集到足够的资金,陈维新和邓明在2018年2月1日开盘前选择了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