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万达信息(300168)发布公告称,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上海万豪投资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归还此前偿还的2.8亿元占用资金。

万豪投资认为,偿还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的时间晚于法院受理自身破产清算的时间,所以上市公司应该归还。

3年后反悔的偿还请求:‘应当无效,请退还2.8亿元给我!’

根据公告,2019年1月-3月,万豪投资占用了万达信息的5.4亿元资金。上市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收到了万豪投资归还的2.8亿元。

然而,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于2019年10月28日受理了万豪投资的破产清算案。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因此,万豪投资主张,破产清算申请受理后偿还的2.8亿元应为无效,上市公司应予归还。

万达信息表示,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一切正常。目前该案尚未开庭,也未产生有效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还无法判断。公司将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对诉讼,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据数据显示,截至7月10日,万达信息股东户数为57379户。

此前,万达信息面临诸多问题,如万豪投资高比例质押、股份被司法冻结等情况。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自查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

经自查,万达信息的自有资金通过会计科目其他应收款以往来款的形式转账给万豪投资及其合作方,共计转出7.44亿元,还回资金共计1.63亿元。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5.81亿元。

为了维护员工稳定,保障员工利益,万豪投资承担了上市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损失、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补仓以及优先级资金的替换。实控人史一兵逐步回购了核心骨干员工团队所持有的全部万豪投资股份。

万达信息表示,在2019年1月向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部分股权之前,万豪投资未减持过万达信息股票,资金通过股票质押等融资方式筹措,支付了大量融资成本。

然而,由于国家去杠杆政策加强,公开市场融资更加困难,二级市场也因中美贸易摩擦、去杠杆等原因剧烈波动,导致万豪投资出现流动性危机,最终占用了上市公司的资金。

而在2019年12月6日和12月26日,万豪投资分别归还了2.8亿元和3.01亿元的资金,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余额为0。

在这期间,在万豪投资被破产清算的情况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合计持有了上市公司2.06亿股股份,超过了原第一大股东万豪投资及其实控人史一兵,成为了第一大股东。

由于破产清算,万豪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在2021年9月,万豪投资剩下的1031.4万股股票被拍卖完成,不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

至于为什么同样在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程序后归还的3.01亿元对方没有要求归还,王智斌律师表示,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之前未被清偿的债务应由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已申报债权应在破产程序中统一处理,破产企业不能进行个别清偿。

对方没有要求归还的可能性较大,可能管理人会另案起诉,也可能存在其他情况,比如该笔资金并非由万豪投资直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