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办公近日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通知,冠群信息以侵权为由将金山办公和其子公司北京数科告上法庭,要求索赔1.5亿元。根据公告内容,北京数科和冠群信息在2020年5月签订了《数科OFD文档处理软件代理合作协议书》,约定在金融、证券、保险和信托四个行业中,冠群信息作为独家全国总代理,代理销售数科OFD文档处理软件的授权文件有效期从2019年5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在2021年年初,冠群信息的潜在客户要求提供独家代理销售数科OFD的授权文件,但北京数科未按时交付。此外,冠群信息还发现金山办公作为北京数科的控股股东在金融行业销售数科OFD产品。因此,冠群信息认为金山办公的销售行为构成了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并要求法院判令金山办公停止侵权行为,并禁止其在冠群信息享有独占销售权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北京数科的OFD软件,并共同赔偿1.5亿元的损失。
对于冠群信息的指控,金山办公在公告中回应称公司不予认可,将积极应诉并澄清事实真相。公司表示此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尚不确定,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将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冠群信息成立于2001年,其核心业务包括公共服务领域和企业级ICT规划咨询、软件及硬件产品研发、ICT项目实施以及技术培训等。公司先后参与和主导了20多项国家级行业技术标准,涵盖的标准包括电子文件和档案一体化、OFD版式文件、电子证照、企业资源计划(ERP)和供应链管理等行业。
需要注意的是,该案于6月7日立案,距今已接近一个半月的时间。
根据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的说法,符合信息披露标准的案件,在收到立案通知书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应进行信息披露。然而,该案并不一定对公司构成重大影响,因此是否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尚无法确定。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毛伟律师表示,要看公司何时收到立案通知书。如果立案时间是原告的立案时间,而法院通知被告是在之后的几天内,那么就不算是违规。
记者致电金山办公询问收到立案通知书的时间,工作人员表示一切参见公告。公告中提到,金山办公“于近日”收到法院通知。
同时,值得一提的是,在最近的一段时间里,金山办公的控股股东已完成了部分减持计划。
根据金山办公的公告,2023年4月18日,控股股东WPS香港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和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不超过1%的股份,一致行动人奇文五维计划减持不超过1.1645%的股份,而奇文N维计划通过大宗交易、询价转让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5696%的股份。在减持开始前,WPS香港持有金山办公52.68%的股份,而员工持股平台奇文N维则持有11.33%的股份。
此后,金山办公于5月9日、5月30日和6月13日分别发布了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定价分别为400元/股、375元/股和402元/股,减持股份数量分别为461.27万股、600万股和461.52万股,定价确认依据为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9%~95%。通过减持,WPS香港和奇文N维已合计获得约59.5亿元。
截至7月19日收盘,金山办公股票报价为451.00元/股,涨幅为4.16%。根据同花顺iFinD的数据显示,金山办公股票近六个月的涨幅为59.76%,近一年的涨幅为15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