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和辽宁农商行宣布获得批准准备建立。这是去年河南和辽宁两地省级信用社改革方案公布后的最新进展。在过去几年中,省级信用社改革已成为农信社改革的重点之一,目前主要有四种改革模式,包括统一法人模式、联合银行模式、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和金融服务公司模式。

分析人士认为,省级信用社改革有助于预防和化解中小银行潜在风险,预计各省将继续按照“一省一策”的原则推进改革工作。

8月6日,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和辽宁农商行获得批准准备建立的消息引起了关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显示,同意筹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并同意沈阳农商行与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30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农商行,机构名称规范为“辽宁农商行”。

批复要求,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和辽宁农商行筹建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筹建事宜,并在批复日起的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在筹建期间,接受辖内监管局的监督指导,完成筹建工作后,按照相关规定向辖内监管局提出开业申请。

这是继去年改革方案公布后,河南和辽宁两地省级信用社改革的最新进展。2022年11月,河南和辽宁省级信用社改革方案向公众公开。河南省农信社改革方案获得原银保监会批复,将通过组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来调整股权结构;辽宁农商行筹建工作小组发布公告称,沈阳农商行将与省内30家农信社组建辽宁省农商行,组建后,之前农商行和农信社的所有债权和债务将由辽宁省农商行承接。

为支持辽宁农商行的筹建工作,辽宁省曾在今年4月发行250亿元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并调整了去年9月发行的96亿元专项债券资金用途,合计将346亿元专项债资金注入新组建的辽宁省级农商行作为补充资本金。

产业经济资深研究人士王剑辉表示:“省级信用社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范和化解中小银行潜在风险。通过改革,希望能更好地控制和抵御风险,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质量。”他认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和辽宁农商行采用了不同的改革模式,前者采用联合银行模式,组建相对容易,但也存在内部沟通和不同文化融合等问题;后者采用统一法人模式,大多由政府背景的国有资本注入,治理结构相对明确,便于后续的运营管理,但在前期组建阶段需要排除许多阻力和障碍。

近年来,农信社改革已成为银行业改革的重点之一,而省级信用社改革更是其中的重中之重。2月13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要加快农信社改革化解风险。在各地的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农信社和省级信用社改革也成为高频词。甘肃省提出有序推进高风险机构化险,稳妥推进农信社改革,组建甘肃农商联合银行;山西省明确深入推进农信社改革化险,推动新机构顺利挂牌,随后启动了山西农商联合银行的组建工作;四川省也指出要深化农信系统改革,完成省级农商行的组建。

省级联社改革为化解中小银行风险提供“快车道

各省的改革方案显示,目前,省级信用社改革常见的模式有四种:统一法人模式、联合银行模式、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和金融服务公司模式。其中,统一法人模式和联合银行模式较为主流,辽宁省和四川省采用的均是统一法人模式,新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