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最近向各监管机构和保险行业发布了一份《关于加大保险预赔付力度 着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理赔工作的通知》。这份通知是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要求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汛救灾保险预赔付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
通知中强调,各单位要对当前的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性有充分的认识,将开展防汛救灾和保险理赔服务作为当前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和落实。
通知进一步指出,需要突出工作重点,并加大预赔付的力度。各相关监管机构应引导所辖保险公司根据受灾情况,细化理赔举措,分区域、分险种、分行业、分步骤来进行赔偿,并在一周内实现赔付和预赔付的覆盖面达到30%以上,车险在月底前达到90%以上。同时,还要着力增加低收入群体、新市民、小微企业等被保险人的预赔付比例。
通知中还要求加强协同配合,争取政策支持。各相关监管机构应指导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进行沟通,尽快了解受灾情况和保险保障情况,并及时获取受灾证明文件,为赔付和预付赔款奠定坚实基础。保险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应深入一线进行理赔调度,加大对严重受灾地区的支持力度。通过使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进行农险勘察,推行车险查勘定损互认机制,实施一企一策服务政策等创新方式,不断优化理赔服务模式,实现快速赔付、全额赔付和合理预赔。
通知还要求加强工作督导,优化政策宣传。各相关监管机构应持续加强理赔进展的监督,做好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保险业协会应研究制定大灾理赔标准,建立大灾预赔机制。各相关单位应与政府部门联合开展保险政策宣传,并及时准确地报送理赔相关数据,共同发挥保险在减震和稳定社会方面的作用。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受灾地区的机构和保险公司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同时,还将研究制定金融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具体措施,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的及时性和主动性,努力打赢防汛救灾和受灾群众保障的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