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拟推行人才房票制度:最高可抵扣50%购房款,10年内禁止上市流通。

瑞安市风景优美。浙江省瑞安市于8月4日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瑞安市人才房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人才房票是指购买商品住房时,用于抵扣房款的凭证。人才房票属于享受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并按照人才住房配售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人才房票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具有瑞安市户籍,符合瑞安市人才分类目录中ABCDEF类人才和瑞安市“菁英人才”计划入选者的认定标准;(2)在瑞安市全职工作,并与雇主签订了3年(含)以上的全职工作合同,同时在瑞安市缴纳了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用(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机关养老保险中至少缴纳一种);其中,F2、F3类必须在2019年6月11日之后首次在瑞安市全职工作(创办企业也可)并首次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正常缴纳费用;(3)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享受过瑞安市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对于F类人才和瑞安市“菁英人才”计划入选者,还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自2019年12月24日起在瑞安市均未拥有过住房,或者累计拥有过的住房面积少于60平方米。

通知显示,瑞安市将向A、B、C、D、E、F1、F2(与瑞安市“菁英人才”计划入选者)、F3类人才分别发放800万元(含税,具体金额由“一事一议”确定)、160万元、130万元、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人才房票。非“无住房”的E类人才只能购买政府房源;BCDEF类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可享受房票金额的80%。

人才房票有效期为一年,使用时间以实际签订购房合同协议书为准。人才房票的抵扣金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房款的50%,并且不得进行套现、提现、转让或赠与。使用人才房票购买的商品住房应该是申请人本人的完全产权,或者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产权。同时,在使用人才房票购买商品住房之后,已经建立住房公积金补贴账户的申请人将不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补贴;已经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补贴可以按规定提取。

对于满足申请条件的夫妻双方,需要同时申请和使用人才房票。根据规定,一方可以享受全额抵扣,而另一方只能享受抵扣总额的50%;双方人才房票的抵扣总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房款的50%。

在产权制度方面,人才住房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的10年内实行产权限制,不得进行上市流通交易,也不能办理抵押贷款(但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购买本套住房的除外)。如果人才住房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满10年,购房人可以申请解除产权行政限制。解除产权行政限制需要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市住建部门出具的函件予以执行。

如果购房人发生离瑞、离职并且未就业创业超过6个月,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况,人才房票剩余价值应退还给人才。剩余价值的计算按照产权行政限制剩余月份的比例进行。

根据上述内容,瑞安市通过人才房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了购房优惠政策,旨在进一步支持人才发展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到瑞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