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佳县法院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该案中,关于事故车辆损失产生了较大争议。某运输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鉴定申请书。得到委托后,司法鉴定委托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立即行动起来,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摇号,确定了鉴定机构,并协调双方当事人及鉴定机构进行了现场勘验。
在现场勘验过程中,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与案件相关的车辆情况,并在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见证下,监督鉴定机构逐项确认了车辆损毁程度,并将相关记录留档。同时,还进行了照片拍摄,最后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通过这次现场勘验,鉴定机构对案件中涉及的车辆情况获得了客观真实的了解。这为鉴定结论的科学准确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推动了该案的公正解决。
法官提醒当事人要积极参与司法鉴定现场勘验,并按照法院和鉴定机构的通知,配合鉴定机构提出意见,以保障自身的诉讼权益。
(石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