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条关于成果转化率为零的消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广西审计厅公布了九所区管高校2020至2022年度财政补助高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其中一所高校获得了1.31亿元科研经费,实施了862个科研项目,但是却没有实现任何成果的转化。
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低这个问题一直存在,但是低到零却是非常罕见的。关于成果转化率为零是否意味着科研经费浪费,我们需要进行辩证的看待。
从一方面来看,成果转化率是衡量高校社会贡献的重要指标,转化率为零意味着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有待提高。我国高校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在纵向比较中呈稳步提高的趋势。根据《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22(高等院校篇)》,2021年,1478家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和作价投资方式转化了科技成果,合同金额为129.8亿元,同比增长了13.6%。另外,《2022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我国高校的发明专利实施率为16.9%,其中产业化率仅为3.9%。虽然这两个数字相较去年有所提高,分别增长了3.1个百分点和0.9个百分点,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高校的成果转化能力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据相关研究推算,美国高校的成果转化率约为50%。回顾历史,美国高校也曾经历过成果转化率偏低的时期。20世纪70年代,美国政府资助的研究中产生了2.8万个专利,仅有5%被授权给产业界获得收益。为此,美国于1980年通过了《拜杜法案》,并采取了其他鼓励措施,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
另一方面,成果转化率并非衡量高校科研工作的唯一标准,转化率为零意味着科研项目分类评价制度尚待完善。财政补助的高校科研项目应该根据不同类型进行分类评价。例如,自由探索型项目和基础研究类项目不适合以成果转化率来评价。高校是基础研究的主力军,我们需要尊重科学规律,对于基础、前沿、颠覆性科研项目,主要评价其代表性成果的原创性和科学价值。同时,应该建立容错机制,鼓励科研人员进行大胆探索,不能过分注重专利申请数和成果转化率,这样会把并不适应市场的基础研究人员也推向市场化的竞争。基础研究是应用技术的源头,完善科研项目分类评价制度不仅有助于科学家的自由探索,也有助于提高成果转化率,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
成果转化涉及到技术、法律、市场、金融等多个复杂要素,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组织精密、运作规范的行业,因此需要建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培养专业的技术经理人。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让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采用分类评价和分类培养等方法势在必行。
总之,提高中国高校的科研成果转化率需要改革和优化相关的管理制度和专利制度,建立更多专业化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构建一个规范的技术交易大市场。如果我们希望创新成为推动我国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就不能让高校的科研成果只停留在实验室中,只写在论文纸上,而是要通过技术转化来创造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这种效益不仅能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还会反哺科技创新,带来更多的科研投入,形成科技和经济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