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为了保障受灾群众的生活,应对防汛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以及帮助受灾情况影响的企业和缴存职工度过困难时期,将采取一系列阶段性支持措施。
首先,对于受灾情况影响较大,需要急需大额资金支出的缴存职工,可以全额提取自己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以应对暂时的生活困难。
其次,对于受灾情况影响的缴存职工,如果因灾情发生后自有住房无法居住,需要租房并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提取金额限制为实际月租金。此时,不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限制,也不受本人和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的限制,同时也不受月缴存额的限制。
第三,对于受灾情况影响的缴存职工、一线抢险队员、水务工作者和基层干部无法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公积金中心不会对其逾期处理,不收取罚息,并且不会将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此外,他们还可以按规定申请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第四,对于受灾情况影响无法按照之前确定的缴存比例缴存的单位,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自行调整缴存比例,最低可以调整至5%。
如果调整缴存比例后仍然有困难的单位,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提供补缴承诺和补缴计划,在到期之前进行补缴。在此期间,单位职工仍可以正常申请提取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断缴的影响。
最后,这些阶段性支持措施将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以上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受灾情况的一系列支持措施,希望能为受灾群众和企业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支持,共同渡过困难时期。